太阳能的利用是建筑节能的重要因素。根据太阳总辐射量的多少,全国划分了5个热能等级和七个区域。表1给出了地区的名称及太阳的年辐射总量。
表1 我国太阳能热能等级表
地区等级 年日照时数(h/a) 年辐射总量(MJ/m2•a) 备注
一等 3200~3300 6680~8400 资源最丰富地区
二等 3000~3200 5852~6680 资源较丰富地区
三等 2200~3000 5016~5852 资源中等地区
四等 1400~2000 4180~5016 资源较差地区
五等 1000~1400 3344~4180 资源最差地区
一等 3200~3300 6680~8400 资源最丰富地区
二等 3000~3200 5852~6680 资源较丰富地区
三等 2200~3000 5016~5852 资源中等地区
四等 1400~2000 4180~5016 资源较差地区
五等 1000~1400 3344~4180 资源最差地区
由于日照有杀菌抗病的能力,建筑争取适宜的日照,可温暖和干燥环境,从卫生角度看,每天至少有2~4小时的日照就能获得良好的杀菌效果。所以,相邻住宅之间必须有足够的日照间距。
但是,过量的日照,特别是炎热的夏季,容易造成室内过热,对人体来说,则是不利的。且阳光直射工作面上会产生眩光,损害视力。因此,如何利用日照的有利一面,控制与防止日照不利的影响,是建筑日照设计时必须考虑的问题。建筑日照设计的主要目的是根据建筑的不同使用要求,采取措施使房间内部获得适当的而防止过量的太阳直射光。有特殊要求的房间甚至终年要求限制阳光直射。
为此目的,在建筑日照设计时,应考虑日照时间、面积及其变化范围,以保证必需的日照或避免阳光过量射入以防室内过热。因此要相应地采取建筑措施,正确地选择房屋的朝向、间距和布局形成、做好窗口的遮阳措施,根据气候特点等因素来进行日照设计。
世界各国由于地理位置、气候条件、生活习惯、居住卫生要求和节约用地原则的不同,各个国家的建筑日照标准都不一样。例如德国柏林《建筑法》规定:所有居住面积每年须有250天且每天有2小时日照。美国公共卫生协会指出:至少应有一半居住用房,在冬至日中午有1~2小时日照。英国伦敦在本世纪70年代初规定每年3月1日居住建筑外墙在室外地面2m处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,当太阳高度角小于10°时不得计入。相应我国对建筑日照标准主要依据《住宅设计规范》GB50096-2011的规定。
参考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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