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国的烦恼:可再生能源过剩!

自日本福岛核灾之后,德国开始弃核大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。据报道,2015年7月25日,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该国当日总用电量比例创下78%的记录(注:仅为当日记录——当日有强风促进风力发电,目前德国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占到总发电量比例接近30%)[1]。然而一个新的问题令德国感到棘手:如何处理过剩的电力产出。

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一直备受赞誉和推崇。自2000年开始实施《可再生能源法》以来,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。从2010年到2012年的3年间,德国平均每年的光伏装机容量增幅达到7GW,2012年高达7.6GW,到2013年末,德国光伏装机总量已经达到35.7GW[2]。

德国的这种“烦恼”,对我国来说,可能是种幸福,“可再生能源过剩”在我国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,我国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极大。以太阳能光伏为例,中国2014年光伏总装机量近30 GW,2015年计划新增容量17.8GW,有望在总量上超越德国居世界第一[3]。

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,但不是一帆风顺,也经历了曲折,值得我们学习;最直接的影响,德国电力零售价格从2000年时的每度电14欧分上升到2013年的约29欧分[2]。

试想,如果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从0.5元/kWh涨到1.0元甚至1.5元时,或许那时候可再生能源会成为中国居民的新“烦恼”。

参考来源:
[1] 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再破记录
[2] 来自德国新能源政策的8点启示
[3] 光伏“大跃进”:2015年装机容量扩容70%